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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0-03-18

鲁教体字〔2020〕3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高等学校:

为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依据《山东省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第118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核验细则》(以下简称《核验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核验细则》指导属地学校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联合组建检查组,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态度,对属地学校进行开学条件核验工作,核验不合格的不得安排开学。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核验细则》,完善防控责任体系,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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