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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强调部署夏季食品安全工作

时间:2017-06-16 来源:后勤管理处

6月13日,后勤管理处组织召开食堂管理员和食堂(餐厅)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强调部署夏季食堂(餐厅)食品安全工作。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关乎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关乎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学校发展稳定大局,是学校食堂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不容有任何马虎、麻痹和懈怠。各食堂(餐厅)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尤其是毕业生离校期间和学期末阶段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会议对夏季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强调和部署。

一要落实责任,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层层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层层传导食品安全工作压力,编密织牢食品安全责任网络体系。

二要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各食堂(餐厅)米、面、油、肉等大宗物资必须按照青岛市阳光食品工程采购要求进行采购,其他原材料必须从资质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供应商采购,且必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出入库登记,保证原材料质量与安全。

三要严把加工制作关。食品处理全部要在规定区域进行,按照原材料进入、原材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单一方向流程加工制作食品。加工前,要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有无腐败变质。粗加工时应充分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切配好的半成品与原料要分开存放,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重叠放置和直接放在地上。需要熟制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禁止重叠放置和混放在一起。各食堂(餐厅)一律不得制售凉菜和海鲜产品,一律不得使用隔夜饭和隔夜菜,芸豆、豆角、扁豆、豇豆等豆类产品一律不得炒制。

四是要严格备餐间管理。工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应更换工作服并佩戴好口罩,备餐前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备餐时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和容器,禁止用手直接抓取食品,严禁用现金收费和微信、支付宝收费。

五是要严格餐用具清洗消毒。各食堂(餐厅)要严格按照《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对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禁止用化学方法进行清洗消毒,已清洗消毒和未清洗的餐用具要分开存放。

六是要加强门禁管理。非食堂(餐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品处理区,切实做好防盗防投毒工作。严禁工作人员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食品处理区,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品处理区和公共场所内抽烟。

七是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各食堂(餐厅)必须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专人、专柜、专账管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在明显位置向师生员工进行公示。

八是严格工作人员管理。食堂(餐厅)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健康证明,没有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与食品接触的食堂工作,新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食品安全培训方可上岗。落实晨检制度,患有发烧、腹泻、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疾病的人员不得继续在岗位上工作,待查明原因和治疗痊愈后方可上岗。勤洗手、勤理发、勤洗澡、勤换工作服,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树立良好形象。

九是要严格监督检查。各食堂(餐厅)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主体责任,每天至少对本食堂(餐厅)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一次,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查立改见成效。伙食管理中心要依据《青岛农业大学食堂管理标准》等有关文件和规定对各食堂(餐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青岛农业大学食堂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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