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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党委书记陈锦铭为艺术学院教师做专题报告

时间:2020-11-30 来源:艺术学院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教师法治意识,11月19日,青岛农业大学艺术学院特邀经济学院(合作社学院)党委书记陈锦铭为全体教师做《学法用典,教书育人》专题报告。

陈锦铭在报告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报告从七个方为全体教师讲授了《民法典》:一是人,主张人身自由、人格尊重;二是家,主张“家和万事兴”;三是财产,主张平等保护、不得侵犯;四是人与人,主张自愿、平等、公平;五是人与国家,主张国家不越位,也不缺位;六是人与自然,主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生态;七是侵权责任,主张侵权必担责。

陈锦铭结合教书育人工作实践向广大教师提出学好《民法典》的意见建议:一是要把法律化的“人”的概念融入教育工作之中;二是要加强对学生的良好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三是要提高学生守法意识、权利意识、规则意识。

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梁永平在主持报告会时指出,报告全面深入地解读了《民法典》,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帮助教师对《民法典》的内涵和外延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对增强教师在工作生活中的法治观念、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作者:白芳 单位审核人:梁永平 编辑:曲天泽 唐如梦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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