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 张胜芳
体现党员先进性、落实党员先进性,最根本的是要爱岗敬业,以更加优质的工作回报社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为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我校提出了建设“和谐莱农”的构想。这不仅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建设蕴涵文明向上、竞争创新、协调有序、体恤包容、法制稳定的和谐校园,需要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高校的思想教育工作者,作为一名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因势利导,积极创新,顺势而为,不断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工作实效性,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为和谐校园的构建贡献应有的力量。
2003年12月8日,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既要坚持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又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这就要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客观分析时代特点和教育对象的新变化,把握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确立“服务需求、引领时尚”的新观念,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当今时代,大学生的成长不仅是知识的积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的提高过程,还是技能提高、素质拓展、文化积淀和培养良好人际关系的过程。为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顺应学生在政治思想、文化艺术、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多种需求,立足服务,弘扬典型,延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范围;要顺应学生心理和思想变化的客观实际,采取开放灵活的教育方式,正视当代大学生心理成熟期后移、心理矛盾增多、心理压力加大等问题;针对当代大学生思想活跃、变化幅度大、思想选择性强、个性突出、行为方式多样等特点,注重引导他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利用互动式的沟通渠道和方式,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亲和力;要营造开放的教育环境,加大隐性教育的成分和力度,使教育活动有机地融合在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中,促进学生更多地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的提高。
要尊重学生合法权益,创新学生管理制度。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治校,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是校园和谐的基础。高校管理工作的价值导向,过去主要是着眼于维护学校秩序和有效地对学生实施管制,而对于如何维护人的权益重视不够。目前,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种:一是约束机制,即规范学生在学校做人、做学问的行为,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鞭策学生加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健康素质的修养,惩处违规违纪行为;二是激励评价机制,即对学生的良好表现给予表彰和奖励;三是综合测评评价机制,即是对学生德、智、体进行综合测评。这些机制正在我校的学生管理中发挥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更新高校的管理理念,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重新审视高校的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机制,已成为构建和谐校园、确保学生身心素质全面发展的题中应有之意。在新修订的《莱阳农学院学生手册》中,我们增加了《莱阳农学院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充分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各种管理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严而有理,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恒,严中有细,把无私的爱,真挚的情献给学生,以此形成和谐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