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城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城阳区人民会堂第四会议室召开,青岛农业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陈锦铭受聘为城阳区人民政府首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为了创新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城阳区人民政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2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行政复议 委员会试点暨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实施方案>》(青政字[2014]39号)等文件要求,决定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
城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委员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法学专家、知名律师组成。陈锦铭教授作为唯一一位法学专家、高校代表位列其中,这也是陈锦铭教授自去年被聘为为莱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后再次受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