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文明办有关工作部署和青岛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缅怀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充分利用烈士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泛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组织开展为革命先烈扫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主题班会、革命先烈诗文诵读等活动,以多种形式学习革命历史文化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
(二)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中国文明网等网站开设了“网上祭英烈”栏目(网址:http://www.wenming.cn/wmdjr_299/qm/),广大师生员工要积极参与,以网络签名寄语为载体,铭记革命先烈的光荣事迹,倍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不断增强民族自豪感。
(三)开展“文明祭奠”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倡导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摒弃丧葬陋俗,减少祭扫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要求
清明是重要的节日。利用传统节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各单位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与大学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创新形式和载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提高活动效果。
要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和图片资料,请及时通过校园在线网站投稿系统提交。
联系电话:86080334 邮箱:86080334@163.com
青岛农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