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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辅导员面试安排公告

时间:2022-06-10 来源:人事处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博士辅导员资格审核结果已在招聘系统(https://zzbzp.qau.edu.cn)发布,现将该岗位面试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22年6月20日18:00之前登陆招聘系统提交确认参加面试回执。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此次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1.时间:6月27日(周一)8:30-10:30

2.地点:青岛市城阳区秋阳路121号山东千人教育考试中心(城阳)

(二)审查材料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本人签名的《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度招聘辅导员报名表》。

3.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承诺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承诺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4.中共党员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开具。

5.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就读期间连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的证明。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6.《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

(三)其他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心理测试

(一)时间地点

1.时间:6月27日(周一)11:00-12:00

2.地点:青岛市城阳区秋阳路121号山东千人教育考试中心(城阳)

(二)人员范围

经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安排

(一)时间:6月27日(周一)14:00。考生于13:30前到达候考室抽签,逾期未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地点:青岛市城阳区秋阳路121号山东千人教育考试中心(城阳)

(三)考试形式:参照结构化面试

五、体检

(一)时间:6月28日(周二)8:00—11:00

(二)地点:城阳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三)参加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

(四)其他: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须复检。

六、疫情防控要求

面试过程中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如出现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情形,及时联系学校,做好应急处理。

(一)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接、次密接人员。

2.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3.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4天者。

4.面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5.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红码或黄码者。

6.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星号者。

7.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者。

(二)属于以下特殊情形且经综合研判确需参加面试的,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下同)均为阴性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尚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的一般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 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和封闭管理地区人员(包括防范区人员、已解除集中隔离限制的封控区和管控区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以上特殊情形的考生应于6月20日前(或抵达青岛前1天,以较早的时间为准)向学校报告,报告方式:将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属于以上何种情形、到达青岛时间、交通方式、预定住址、健康状况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qaurczp@qau.edu.cn,联系电话:0532-58957874。

以上特殊情形的考生,除向学校报告外,还需同时向青岛市疾控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确认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填写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并于资格审查当天上交。

(四)考生须自考前14天至考试当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填写《博士辅导员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3)。

(五)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所到达或途径的城市不带星号)、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报告,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方可进入考场。

(六)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备用口罩,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时应摘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

(七)考生应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八)学校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山东省、青岛市防控要求,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

(九)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青岛农业大学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 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3 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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