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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学院关于招聘学生导师的启事

时间:2005-10-06 来源:海都学院

为了更好地做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培养品德高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社会适应性广、有思想、有个性、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海都学院决定推行全程导师制,面向全校招聘学生导师。有关事宜如下:
  一、导师的条件
  1、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有从事学生教育管理或班主任工作的经历;
  2、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认同海都学院的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身体健康,有从事导师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保证:
  3、每月至少与学生座谈两次,能够连续担任导师工作三年以上。
  二、导师的职责
  每位导师所负责学生的数量为每年级6—8名,可以是不同专业也可以是同一专业的学生。所负责学生的名单,第一年由海都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指定,从第二年起采用导师、学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的具体职责是:
  1、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方面的引导和做人处事的指导;
  2、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确立大学生活目标;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实践活动,指导学生的课外阅读和课余生活;
  4、了解、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和思想动态,及时与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沟通,为学生释疑解惑,解除困忧;
  5、关心学生的生活,指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
  6、鼓励和协助学生参加科研工作,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和创新能力。
  7、指导高年级学生求职、就业。
  三、导师的待遇
  学院为导师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办公用品,并不定期编发《参考资料》,提供学院有关文件。暂无固定报酬,每学年根据工作情况,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贴。
  四、导师制工作的组织协调
  学院成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同时设立办公室,与学生事务办公室合署,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采取电话报名和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1、报名电话: 0535-2923135、联系人:李鹏、赵静
  2、电子邮箱:haidu2005@126.com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老师要附上个人简历。
  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9日,10月23日前我们将通过一定组织程序确定聘用导师名单,指定所负责学生,10月25、26日安排与学生见面,正式开始工作。
  欢迎符合条件、不计报酬、热心育人的领导、老师前来应聘。让我们一道开创海都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的新局面。

海都学院
2005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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