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青岛农业大学校医院2009年度所需药品
二、项目编号:QDND20081231
三、药品名称及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09年1月7日-1月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青岛农业大学青岛校区校医院
3、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
4、招标押金2000元(未中标单位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退还),押金缴纳时间截止到2009年1月12日上午8点。
五、投标单位的资格及资格审查:
1、投标单位限青岛、烟台市。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成立时间应在三年以上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2、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各供应商或厂商应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书》
(5)授权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批发)经营企业GSP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厂方提供《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月12日上午8:00
七、开标地点:青岛农业大学校医院(青岛市城阳区)
八、开标时间:2009年1月12日上午9:00
九、投标要求:
1、投标书要求:
(1)投标书封面
(2)报价明细及药品质量认证书(GSP),厂方合格证书(GMP)
(3)营业执照
(4)公司情况简介(公司成立时间,公司人员组成,公司业务范围,隶属关系等)
(5)单位授权投标证明
(6)投标书必须用封面夹包装,正本1份,副本9份,装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开标后无论是否中标副本不予返还
(7)投标单位可选择部分投标或全部投标
(8)投标时提供样品,中标后对样品封存留样
投标单位的标书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正本(一份)和副本(九份)装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地点准确送达,开标后无论是否中标副本不予返还。
2、提供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药品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质量标准;
(2)提供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药品包装符合国家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进口药品须附有该批药品的《口岸检验书》和《进口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部门的公章;
(5)药品交货后,有效期应在一年以上;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按照药品需求一览表填写生产厂家、规格、计量单位、单价。
十、无效投标与废标:
投标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标或废标
(1)标书未密封或密封未加盖公章
(2)投标方未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
(3)提供虚伪资料
(4)标书逾期送达
(5)投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6)投标方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
(7)投标方串通投标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庄福金 13792434851 0532-88030078
武际荣 1373090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