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青农大党办发〔2012〕15号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度总结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评选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中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素质高,自觉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顾全大局,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或学校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在上一年度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奖学金。
4、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学校各项规定,党性意识强,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危害集体、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积极承担学生干部等社会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本专科学生获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三、推选名额分配及报送要求
1、全校共推选25名候选人。其中,动物科技学院分党委推选4人,经济管理学院分党委推选3人;农学与植物保护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分党委各推选2人;其他学院(含海都学院)各推选1人。
2、12月5日上午,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将推荐报告、青岛农业大学学生优秀党员推荐表(见附件)、2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评议表(见附件)各1份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于报送党委学工部(G304,xgbjyk@163.com)。
3、党委学工部组织评审,从中推选出12名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其中研究生优秀共产党员3名),报党委组织部进行公示。
四、评选要求
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本次学生优秀党员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防止形式主义,做到公开、公正。要通过此次评选,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齐心协力,团结奋斗,为学校的新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学生工作部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