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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的通知

时间:2009-08-25 来源:团委

各单位:

团省委、省广播电视局、大众报业集团、省学联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第二十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鲁青联【200933号),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资格

推荐的候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199111以前出生)到40周岁(196911以后出生),在山东工作、生活的青年。其中包括在山东居住、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归国留学生、海外华侨;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

3、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在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奉献方面有突出成就。

二、推选办法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按照《关于开展第二十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准备好所有申报材料,于827下午500前报校团委办公室(G301)。

2、团委推报。校团委将组织人员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出1-2名我校候选人名单推报至团省委。

联系人:张兴华 电话:86080471

 

附件:关于开展第二十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鲁青联【2009】33号) 

            校

                    200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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