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团省委、省广播电视局、大众报业集团、省学联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第二十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鲁青联【2009】33号),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资格
推荐的候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
3、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在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奉献方面有突出成就。
二、推选办法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按照《关于开展第二十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准备好所有申报材料,于
2、团委推报。校团委将组织人员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出1-2名我校候选人名单推报至团省委。
联系人:张兴华 电话:86080471
附件:关于开展第二十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鲁青联【2009】33号)
校 团 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