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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3-12-23 来源:校长办公室

各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已经面向社会公布。经研究,我校也按照该通知安排执行,寒暑假安排执行学校校历。具体安排请上网查询,学校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青岛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

附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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