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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

时间:2013-11-11 来源:学工部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提高全市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青岛市政府定于11月14日上午10:00—10:30分,组织全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

我校在城阳区人防办的统一控制下同时鸣放警报。请各单位、各部门通知广大师生在警报试鸣中不要恐慌并注意听辩警报信号。

一、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的发放程序及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试鸣时,三种信号之间间隔3分钟。

二、灾情警报音响信号的发放程序及信号规定

鸣15秒,停10秒,再鸣放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试鸣时,每个周期之间间隔2分钟,反复鸣放3遍,共用时间10分钟。

三、防空警报信号与灾害警报信号之间间隔5分钟。

特此通告。

青岛农业大学武装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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