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校辅导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招聘一批兼职辅导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或青年教师
二、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30人,其中包括继续留用的10人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以身作则,知行统一,热爱学生工作,善于做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4、善于学习,学有余力,身体健康;
6、本科学习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
四、工作职责
1、协助本学院专职辅导员做好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2、进驻学生宿舍,负责学生在社区的安全、稳定、环境秩序、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3、协助本学院专职辅导员组建本学院宿舍楼大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努力把舍区建设成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场所。
4、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分析、掌握本院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表现,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学生的违纪行为。
5、组织学生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文化建设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
6、协助学院建立、健全本院的学生信息网,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
7、及时了解、掌握本院特殊学生群体的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8、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选聘办法
1、申请:个人自愿报名(研究生报名前应征得导师意见),填写《莱阳农学院兼职辅导员申请表》,在9月15日前将申请表送交至所在学院党总支。
2、审核:各学院党总支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审核,条件合格者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时间9月18日前。
3、初选:由学生工作部集中组织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笔试,成绩合格者进行面试。
4、面试:学生工作部会同各有关方面负责人对初选合格者进行面试,研究确定最终人选,颁发聘书。
5、聘期:一般为一年。
五、工作考核及待遇
兼职辅导员在工作期间要合理安排学习与工作时间,确保完成相应工作职责。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兼职辅导员所在学院党总支负责对兼职辅导员的考核。
对兼职辅导员按月进行考勤,完成工作量者,每月补贴300元,假期除外。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〇〇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