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制定试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二等优秀奖学金要有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
日前,我校制定发布了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就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选标准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根据办法,研究生奖学金分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凡已注册的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符合规定条件即可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包括研究生一等、二等优秀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其中,研究生一等优秀奖学金的评选名额为本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奖金额为1000元。评选标准为:二年级研究生在一学年内所学课程不低于12门,各门成绩排名在所选该课程总人数的前20%,综合排名在学院内同年级前10%,英语要在第一学年通过水平考试;已有一篇以上第一位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综述文章),且其期刊影响因子要高于0.25,或有省级以上通过鉴定的排名在前5位的科研成果,或获得名次在前5位的专利权。三年级研究生要有一篇以上第一位作者研究论文在全国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发表,其中一篇期刊影响因子高于0.35,或有省级以上通过鉴定的排名在前3位的科研成果,或获得名次在前3位的专利权;英语第一学年通过水平考试,综合排名在学院内同年级前10%。
研究生二等优秀奖学金的评选名额为本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奖金额为600元。要求二年级研究生在一学年内所学课程不低于12门,各科成绩排名在所选该课程总人数的前30%,英语在第一学年通过水平考试;已有第一位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综述文章,或有省级以上通过鉴定的排名在前8位的科研成果,或获得名次在前8位的专利权;综合排名在学院内同年级前15%。三年级研究生要有一篇以上第一位作者研究论文在全国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发表,其中一篇期刊影响因子高于0.25,或有省级以上通过鉴定的排名在前5位的科研成果,或获得名次在前5位的专利权;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规定的学分,英语在第一学年通过水平考试,综合排名在学院内同年级前15%。
办法规定,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设优秀学术论文奖、文体活动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及其他单项奖,其他单项奖主要用于在发明创造(专利)、技术革新、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和参加其他各类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