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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获批实施学分制管理试点工作

时间:2014-08-05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批复,同意包括青岛农业大学在内的11所高校实施学分制管理试点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14号)要求,青岛农业大学将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做好学校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整体设计,统筹兼顾,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确保试点工作成功。

本次11所获批实施学分制管理试点工作的高校分别是: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青岛农业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烟台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工商学院和青岛滨海学院。

作者:薛春燕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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