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教务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新修订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保证本环节的教学质量,教务处依据原文件在日常实施过程中教师、学生反映的问题,以规范和加强工作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提高为根本,在全校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和学生中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同时组织学习了其他高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拟定了《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的初稿,并组织学科专家和骨干教师,分学科对初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形成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青农大校字〔2009〕20号)。
文件指出: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学校统筹安排下的学院负责制和学院领导下的指导教师负责制。文件明确了学校、学院、指导教师、学生的职责和任务,对实习计划的制定、立题选题、论文评阅、论文答辩、优秀论文评选、成绩的评定、质量监控、资料存档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目前,教务处已经根据新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对本学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学院已按要求全面开展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