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于5月9日发出《关于成立青岛农业大学牡丹研究所的通知》,决定成立青岛农业大学牡丹研究所。
通知指出,牡丹研究所隶属生命科学学院管理,研究所不单独设置人员编制,不定具体级别,不刻制印章。研究所负责人由所在学院提名,报科技处备案。
成立该研究所,是为了促进我校科技创新团队的组建,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不断提高我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青岛市和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长点,更好地促进横向合作研究的开展,发挥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
通知要求,所在学院要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为研究所提供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办公设施,配备合理的学术创新团队。研究所聘用校外人员所需经费由聘用单位负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