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在我国首个宪法日当天,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学校《关于在学生中组织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号召,生命科学学院举行了“国家宪法日”学习会,学院分团委书记姜程主持。
姜程介绍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设立背景、立法过程、设立意义,向同学们普及了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等基本知识。他指出,今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立法形式作出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学习会上,全体同学共同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大学生应该增强法治观念和宪法意识,服从和遵守国家宪法,为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
与此同时,学院在微博和微信平台上也开展了以“首个宪法日”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团课上重点学习了宪法的有关知识,通过多种形式,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倡导学生做学法、知法、用法的优秀青年。
辅导员许菲菲和各班班长书记及学生会主要干部参加了此次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