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中午,食品学院于在教学区开展“一二.四国家宪法日”学习辅导会。学院学工办老师出席学习辅导会,全院主要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参会。
会上,赵莹老师向与会学生介绍了“国家宪法日”设立的背景、目的、意义及《宪法》相关知识。她指出,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日的设立,以纪念日的方式表达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意义。作为当代大学生应加强学习,明确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应带头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的表率;应积极通过开展班会、讨论会、辩论会等形式,利用微博、微信、人人主页等平台广泛学习宣传“国家宪法日”的积极意义,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为法治国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自12月4日起,食品学院将陆续通过政治学习、交流研讨、征文、微博讲法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强化大学生遵宪守法、爱国爱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