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我院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院党委日前决定,成立以周学宝院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于4日由党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要求各单位组织干部和教职员工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提交给即将召开的第三届教代会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