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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副校长评点一二

时间:2003-04-01 来源:新闻中心

    生命科学学院从2003年开始分一、二年级和三、四年级两个阶段实施导师制。目的是配合我校学分制的实施,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同时也为学生创造锻炼和提高自己才能的机会和条件,使他们按照个人的兴趣和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
    在3月30日举行的本科生导师聘任大会上,李宝笃副校长分析了学年制和学分制的特点和利弊,指出实行学年制的学校,有较统一的教学计划,各课程又有统一的教学大纲、教材,有一套具体的规章制度和办法,易于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和一定的教学质量。而学分制度则要求学校和教师能够开设大量的选修课以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选择,因而灵活性好,有利于学生知识结构趋于多样化,也有利于学科之间的渗透及边缘学科的发展。学分制能使教师增强竞争意识,教学积极性容易被调动起来,但会出现有的学生在选课上可能就易避难,形成“凑学分”现象,为避免这一现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是十分必要的。他充分肯定了生命科学学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积极意义。
    副校长兼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宋希云指出,生命科学学院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实验设备,这些为导师制的实施提供了条件。学院实施的导师制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全体学生成长方向的引导及对学生学习途径和方法的指导;二是发挥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在本科生导师制中,教师与学生应是一种平等、民主、宽容的师生关系和朋友关系。教师应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和确定发展方向,并为学生的充分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切实发挥教师应有的主导作用和咨询作用。他鼓励学生要踏实、肯干、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作者:王海霞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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