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青岛农业大学教职工法律援助协会成立。校党委副书记李欣章、副校长朱连勤出席成立大会并为协会揭牌。
李欣章讲话指出,法律援助协会是一个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的,专门为全校教职工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协会成立是一件顺民心、接地气的大好事,希望法律援助协会结合本协会特点,发挥法律专业资源优势,为教职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努力打造成有特色的优秀协会。
李欣章对协会的发展提出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做好教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服务教职工的工作。二是校工会要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来指导和推进协会工作;进一步围绕中心任务,加强协会的宣传工作,为更多教职工了解和需求法律援助提供便利。三是进一步加强协会队伍建设和硬件建设,打造平台,吸引凝聚全校法律工作者加入协会,壮大协会队伍,为更好地给教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打好基础。四是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法律工作人才,引导和指导教职工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和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校党委提出的“紧扣学校改革发展实际,紧扣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际,着力解决好师生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发挥经管学院教师在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学科优势,服务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校工会、经管学院组织成立了青岛农业大学法律援助协会。
会议由经管学院党委书记陈锦铭主持。经管学院党委副书记焦磊介绍了协会的筹备情况,校工会副主席姜鲁平宣读了协会成立文件,协会负责人李东海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