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有效地预防“非典型肺炎”的传播,确保我校师生员工及家属的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学校领导的批示,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科级及以上干部、科级以下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如有特殊事情需外出者,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核批。
(2)已经外出的教职员工,各单位在本周五(4月25日)前将外出者姓名、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及返回时间以书面形式报相关部门。
(3)外出者返校后第一时间由本单位负责送校医院接受体检。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并将本通知尽快传达到每个教职工,凡未按本通知办理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莱阳农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