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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重要讲话

时间:2007-07-09 来源:党委组织部

7月5日下午,党委组织部党支部召开政治学习例会,深入学习和讨论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并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重点部门和岗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具体意见》。

在学习和讨论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时,大家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重大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纲领性文献;省第九次党代会的报告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的报告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努力做到在指导思想上与之相一致,在工作目标上与之相协调,在工作部署上与之相呼应,按照“四个一定要”和“三个始终”的要求,不断提高组织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质量和水平;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掌握好组工业务和做好工作的方式方法,切身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进一步树立和展示政治坚定、本领过硬,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的良好形象,努力把组织部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知识分子之家。

在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重点部门和岗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具体意见》时,大家认为要结合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把《意见》要求落到实处。在发展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继续做到严格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自觉接受群众和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2005年在全校范围内实行竞争上岗以来,干部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证,今后要继续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我校《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干部工作的新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继续贯彻执行《中共莱阳农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坚持“两推一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认真细致地做好审查工作,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作者:史雪辉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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