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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时间:2002-10-09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出版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不再进行该专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全国首次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统一考试于9月22日举行,我院《莱农报》编辑部、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部、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的4位编辑人员,在烟台市参加了此次全国统考。
根据人事部和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今后将每年举行一次。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分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三种。取得初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岗位工作的上岗证,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职务;高级资格(编审、副编审)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出版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原则。通过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有出版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出版专业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出版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作者:莱农报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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