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党委中心组集中组织学习,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问责规定》)。会上集中收看了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傅思明教授作的辅导报告。
报告共分四个部分对《问责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校领导周学宝、李宝笃、刁新华、张铭锦、戴洪义、刘军国、刘国秋、王伟、李欣章,校长助理杨同毅以及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
党委书记周学宝在学习会议上强调指出,《问责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健全责任追究体系,规范问责行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问责规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断增强贯彻执行《问责规定》的自觉性。
会上,周学宝同志对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好《问责规定》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职、权、责”相统一的思想,有位要有为,有职必有责,要认识到工作就是责任。必须时时刻刻保持这样的谨慎:权力上的敬畏感,本领上的恐慌感,工作上的危机感。在其位要谋其政,在其位不谋其政,失职渎职必然要问责。
第二,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有无政治敏锐性或政治敏锐性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在学校发展的新阶段,学校改革发展的任务相当繁重,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影响到全局。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敏感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开展工作要善于从全局、大局着眼。要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善于调查研究,对一些带有苗头倾向的事情要有较深的洞察力,努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各种失职行为,防止小错演变大错,小事情转变成大事件,对部门、单位乃至学校带来不可挽回的影响和损失。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落实好问责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真正做到岗位设置科学、岗位职责明确。要以一贯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教育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预防各种违纪、违规、违法事件,真正做到依法办学治校,依法依规实施管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上,党委书记周学宝、校长李宝笃还就国庆节假期安排和甲型流感的防控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要求各单位、各学院切实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争取让师生过一个安全、祥和、快乐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