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前不久发出关于表彰2002-200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被评为“2002-2003年度文明单位”,董雅娟、柏学进家被评为“烟台市十佳文明家庭”,党委宣传部长王吉清同志被评为“2002-200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表彰决定说,2002年以来,全市各级部门各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加快推进经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经验,做出新成绩,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以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努力美化城市环境,优化城市秩序,强化城市管理,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