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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校区房屋及资产移交工作启动

时间:2008-10-14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为了贯彻执行《独立学院仪器设备与房屋管理实施办法》(青农大校字[2008]132号文)精神,10月10日下午,副校长刘军国在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莱阳校区房屋及资产移交海都学院管理使用事宜。

    刘军国要求各单位要重视房屋及资产移交工作,拿出本单位资产移交的具体实施办法。他强调:海都学院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成立的独立学院,同时也是青岛农业大学的一部分,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持。本次移交是学校根据青岛、莱阳两校区办学的实际情况及海都学院教学发展的现实需求,从大局出发作的整体部署,有利于海都学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发展,有利于莱阳校区房屋资产的有效利用,有利于提高全校的资产管理效益和办学效益,要求各单位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学校部署,对此前管理使用的房屋及资产做好清点及问题处理,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长刘智军解释了莱阳校区以教学为主的房屋交海都学院管理使用的文件精神,强调莱阳校区房屋及资产移交工作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正确认识独立学院管理的意义,树立大局为重的思想,积极配合、顺利完成移交工作;二、确定移交范围,原则上本部教学单位不在莱阳校区管理教学为主的房屋,确需使用的,经申请,由海都学院审批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三、明确移交责任,确认管理权限,保证资产完整,提高工作效率。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蒋家慧布置了移交实施方案,对移交工作组织、移交程序、移交日程及各环节工作要求做了具体布置和要求。

    会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召集移交工作联络人会议,对移交工作的具体日程及环节做了布置,明确了联络人责任,细化了移交工作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对各单位的有关两校区资产管理及移交具体问题作出解答和交流。根据安排,学校成立移交工作办公室,协调移交工作,预计历时1月完成移交,2009年前完成所有房屋资产移交及账目变动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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