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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学院与青海省海东地区签署友好合作协议

时间:2009-11-01 来源:合作社学院

10月29日下午,合作社学院执行院长、国际合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中华与青海省海东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海东地区供销合作社主任张秉才签署友好合作协议,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合作社培训、合作社基地建设、农产品贸易的协作、科技及信息开发与交流、合作社人才培养与就业推进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为落实好协议内容,双方将建立定期交流制度和联合项目考察与课题研究制度,并健全日常联络协调机构。  

在合作协议签署前,双方代表举行了座谈,就如何推进海东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作者:高强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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