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1、放假时间为:2002.9.30—10.6; 2、9月28、29日(第四周星期六、星期日)各单位正常上班,有课的教师、班级正常上课; 3、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并把值班表于29日前书面报院办和保卫处。 院长办公室 教务处 200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