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网  > 要闻

青岛农业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举行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

时间:2023-02-17 来源:校纪委

2月16日,山东省监委驻青岛农业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举行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校纪委书记、省监委驻青岛农业大学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刘明瑛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校纪委副书记,三级高级监察官肖传强领誓,全体监察官参加了宣誓。

仪式现场,国徽高悬,国旗鲜艳,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气氛庄严。宣誓仪式开始,全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监察官列队肃立,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向宪法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

宣誓仪式结束后,刘明瑛领学了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在省监察委员会首次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上的讲话。她要求全体监察官要深入学习领会夏书记讲话精神,牢记监察官法规定的六项职责、九项义务,以担当的精神、昂扬的姿态、严实的作风履职尽责,当好忠诚坚定的表率、担当尽责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和清正廉洁的表率,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明确规定“监察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监察官宪法宣誓,既是神圣庄重的法律仪式,也是彰显宪法权威的重要方式,更是监察官对国家和人民的庄严承诺。根据省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我校9名纪检监察干部被任命为监察官。其中,二级高级监察官1人,三级高级监察官3人,四级高级监察官3人,一级监察官2人。

编辑:薛寿鹏 王童心    阅读:0
分享:
地址:山东省 青岛市 城阳区 长城路700号
电话:0532-58957222
邮编:266109
邮箱:xwzx@q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