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我校合作社学院执行院长李中华博士应邀在青岛市委党校为崂山区社区书记主任培训班授课。李中华博士的授课题目为《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内容包括合作社的定义与内涵、合作制与股份制的区别、合作社运动的产生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与我国农村合作经济、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准确理解与把握、崂山区开展农村合作社建设的基本思路等几个方面,报告内容紧密联系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理论联系实践,受到广大学员的普遍欢迎。
此次培训班由崂山区委组织部、崂山区党校和崂山区民政局联合主任,来自崂山区各社区的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等共计240余人听取了授课。2月24日,崂山区委书记亢清泉在培训班开班式上作了动员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