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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

时间:2024-05-10 来源:宣传部

5月10日上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校党委书记潘军主持学习并讲话,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等参加。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大意义,全校党员、干部要把党史作为人生的必修课、常修课和实践课,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条例》要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做到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学习党史与党的创新理论相贯通、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相统一。要聚焦党纪学习教育、重大国家战略、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和学校重点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共同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全面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严格的监督考核制度保障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校内宣传文化阵地作用,综合运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方式,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广大师生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与会同志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总则等内容。

山东省红色宣讲团成员、省委党史研究院副院长蒋庆立做了题为《学习<条例>精神  持续从党史中汲取奋斗力量》的辅导报告,学校党员、干部以及思政课教师、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代表等近300人聆听报告。

资源与环境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党委书记史越清、隋成竹、展学斌提交书面交流材料。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机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

 

作者:王政军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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