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海都学院学工部在一号楼312会议室召开学生宿舍安全工作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鹏、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邹吉文出席会议,各系学工办主任各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鹏传达了鲁教安字[2014]6号《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冬季学院安全工作的通知》。邹主任通报了12月3日上午莱阳公安局国保大队对学院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的反馈意见。
针对上级要求,李鹏对学院学生宿舍将要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第一阶段12月3日至8日为宿舍安全宣传教育阶段。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和各系学工办要着重针对吸烟、使用明火,私拉电线、宿舍无人充电器未拔,存放管制刀具、酒瓶等现象进行广泛宣传教育,确保将学院学生要求传达到每个学生宿舍和每名同学;第二阶段12月8日至15日为各系自查阶段。各系要提前上报自查计划,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对本系所有学生宿舍包括大四学生宿舍进行逐一走访检查,并书面向学工部上报自查报告;第三阶段12月15日至31日为学院检查阶段。学工部、综合治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将组成6个巡查小组依据宿舍安全工作要求对全院学生宿舍进行不定期、高密度的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宿舍安全隐患即时处理,对违纪的同学依据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分。
李鹏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和各系学工办要避免走过场,真正把这次学生宿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全体学生干部、学生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宣传安全知识,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及时制止违纪行为 ;引导全院同学共同营造舒适、安全、和谐的宿舍环境,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