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校名字体和学校标志是一所学校的重要标识,是学校形象的一个重要方面。新校名字体候选方案经2007年第六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在网上公布了毛体和舒同体两个候选方案向全校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并报校党委确定,新校名采用毛体(标准写法见附件一)。
今年3月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青岛农业大学之后,面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征集新的校标,共征集到校标方案近400份,经遴选和初评,选出了4个方案,分别向校内外征求意见。由于意见不集中,又做了进一步发动,进行二次征集。近日从两次征集的校标方案中共选出24个,邀请校外专家进行盲评,从中选出了2个方案予以公布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并报校党委研究和第四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审议通过,确定了新的校标方案(标准图例见附件二)。现将校名字体和校标方案予以公布,并就规范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校名字体的使用
学校校名字样统一确定为毛体“青岛农业大学”,字样图例可从学校校园网公告栏内下载。今后凡涉及校名字体使用均以此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和自行设计字体。从即日起,我校各部门和单位制作网页、标牌、印刷品、车辆喷字等,必须使用学校确定的校名标准写法。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校名标准写法成比例缩放,但不得将校名标准写法做拉长压扁、加粗变细、改向变斜等变形处理,不得私自对字形进行改动。
二、关于学校校标的使用
校标作为学校标识,主要用于学校对外活动悬挂模型、正式出版物印制图案和学校人员佩带所用。其中在学校部分建筑物或会议室内可悬挂校标模型;在学校主办的大型庆典、学术会议、招生等活动中,可将校标模型或图案用于各种招贴、宣传资料、旗帜和纪念品制作;在对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各类专业杂志、对外公函用纸上,可以印制校标图案;个人在印制名片时也可印制校标图案。
各单位在使用校标模型或图案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改变校标大小。但在未经校长办公室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对校标图案的造型和色调进行改变,同时不得使用不合规格的校标图案。校标图例请到校园网公告栏内下载。
附:
1、青岛农业大学校名标准写法
2、青岛农业大学校标标准图例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青岛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附件一:青岛农业大学校名标准写法:
附件二:青岛农业大学校标标准图例:
校标释意:校标整体呈圆形,有三部分构成,其中,主图形由“AU”组合而成,是一只昂首展翅的雄鹰,“A”为英文“农业”的缩写,如雄鹰,又似 “人”字,代表了农科特色和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U”为英文“大学”的缩写,以三条平行线组成,如伸展的翅膀,又似一本书,代表了多层次办学和多学科发展的大学形象;“Q”为英文“青岛”的缩写,与建校时间“1951”组合的背景图形,如大海、陆地和太阳,代表了学校办学历史、办学环境及蒸蒸日上的发展态势;以圆形环绕主图形周围的是中英文“青岛农业大学”,代表了学校团结和谐的氛围及广阔的发展空间。校标表达内涵:青岛农业大学如昂首展翅的雄鹰,依托青岛优良的地域环境和学校50余年的办学积淀,坚持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保持农业及生物科学的优势特色,努力促进多层次办学、多学科协调发展。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学校正以昂扬的斗志,团结一心,开拓进取,为进一步增强办学实力,提高办学水平,服务经济社会不断谱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