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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铭出席《青岛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论证会

时间:2016-04-18 来源:法律事务办公室

4月14日,青岛农业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陈锦铭教授作为法学专家,参加青岛市农委《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初稿)论证会,与农业部科教司、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青岛市委党校、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的专家,共同就文件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

与会专家认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和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内容也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青岛市率先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做出制度性安排,意义重大,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陈锦铭教授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助力地方法务工作,曾先后受聘为莱阳市、城阳区人民政府首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并多次受青岛市农委邀约做行政执法方面的讲座和报告,搭建了高校社会化服务的平台,受到政府和各界的一致好评。

与会专家合影(右三为陈锦铭教授)

作者:李乃蓉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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