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文件鲁公通【2016】28号文件《关于表彰全省高校文化单位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海都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邹吉文获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二等功。
6月16日下午,烟台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李新成、大队长张祝祥,莱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姜桂涛,莱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尉海波、副大队长盖树荣一行,专程来到海都学院,送达山东省公安厅文件,为邹吉文同志颁发荣誉证书和二等功奖章。莱阳校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海都学院党委书记李明国接待了来访客人,在莱阳校区办公楼一楼会客室进行了颁奖仪式和座谈。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鹏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李明国首先感谢烟台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和莱阳市国保大队对青岛农大莱阳校区、海都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介绍了莱阳校区、海都学院的基本情况,就莱阳校区目前的安全管理问题与来访客人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与国保大队加强合作,共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来访人员对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李新成指出,海都学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绩显著,希望海都学院与地方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交流沟通,国保大队将责无旁贷地协调各方力量,积极支持海都学院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共同为师生创建团结和谐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