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枣庄新型职业农民学院合作签约暨揭牌仪式在枣庄举行,副校长杨同毅出席仪式并为学院揭牌。
仪式上,枣庄市农业局、枣庄职业学院、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三方签订了《枣庄新型职业农民学院合作办学协议》。根据协议规定,枣庄新型职业农民学院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管理委员会由枣庄市农业局和枣庄职业学院、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联合成立,实行校地共建、市场化运作。学院集教学、培训、培养、研究和社会服务于一体,通过开展培训工作,将在枣庄市逐步形成以农业部门牵头,以新型职业农民学院、农广校为主体,以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为补充,以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为基地的培育体系。
合作社学院院长李中华表示,成立枣庄新型职业农民学院,通过产学合作、校企对接、三产融合、四化同步等系列化手段 ,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实训相结合、重点培养与普及提高相结合,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合作社学院将与合作伙伴亲密合作,并肩前行,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组织建设、教育模式开发、高素质人才培养、品牌塑造和产业形成等方面乘势而上,积极作为,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仪式后,李中华为合作社、家庭农场管理骨干及基层农业管理人员作了题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设富美枣庄”的专题讲座,从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功能定位、武器与建设富美枣庄的思路四个方面做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