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青岛农业大学视觉识别系统的通知
青农文组发〔2010〕1号
青岛农业大学视觉识别系统是我校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项目,是学校形象识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统一学校标识,传播校园文化,塑造学校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2010 年3 月,学校大学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视觉识别系统的设计工作。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最终确定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方案,并进行了公示。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启用青岛农业大学视觉识别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岛农业大学视觉识别系统》(以下简称《VI 系统》)是我校形象识别系统实施、推广工作的执行标准,其电子版本在校园网公布,以便在日常工作中使用。
二、各单位在设计制作涉及学校视觉形象的物品时,要按照《VI 系统》标准规范制作,不得随意更改。
三、根据《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1999 年4月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 号令),《VI 系统》是学校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岛农业大学拥有所有权,未经学校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租售或使用本系统相关内容进行经营活动。
四、《VI 系统》由学校大学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