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莱阳农学院团委
承办单位:经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二、参加人员:全体在校大学生。
二、参赛作品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催人向上,振奋人心;应充分展示我院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珍惜美好的大学生活,弘扬厚积薄发、学习创新的精神,张扬青春个性,展示青春风采,歌颂美好的校园生活。作品必须是学生个人或集体创作。
三、参赛作品数额分配:各院系限报作品20篇。
四、奖励办法:院团委届时将组织评委对作品进行评审;按参赛作品的10%、20%、30%、20%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颁发证书。评选优秀组织单位。
五、请各院系认真评选出参赛作品,将作品于5月10日前报经管学院团总支办公室。
共青团莱阳农学院委员会
200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