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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祖国·青年”大合唱比赛

时间:2004-04-23 来源:校团委

  一、主办单位:校团委、学生会。
  二、比赛时间:5月7日
  三、比赛地点:青岛校区广场
  四、参赛单位及人员:以(院)系为单位参赛,每单位限报两首歌曲。各院系最低人数如下:
  园艺、水生系、理学院、传播学院限报60人;农学、动科、生科、植保、食品系限报120人;工程、经管、社科、外语、计算机、环艺限报200人。
  五、歌曲内容:有一定的思想内涵,旋律优美,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中外歌曲。一般要求有伴奏,但艺术性较高的无伴奏合唱也可以。
  六、比赛:比赛不设预赛,决赛以评委现场打分为标准,总平均分排前六名的为优胜活动单位。
  七、积分:按照名次以上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例积分计入总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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