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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农学院“综合素质优秀学生”评选细则

时间:2002-04-14 来源:院团委

  根据我院整体办学思路和学生培养目标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新世纪人才羽翼工程”和“新世纪人才环境工程”,引导广大团员学生自觉学习和锻炼,努力培养自身素质,全面发展和成才,院团委决定设立“综合素质优秀学生”奖。
  一、评选条件
  1、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
  2、道德品质良好,人际关系和谐,年终评定成绩良好以上;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年终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比较列中上游(1/2)以上;
  4、博览群书,知识面宽,在人文百科知识竞赛和课外读书笔记卡片评展中取得较好成绩;
  5、积极参加社会性活动,担任班、组、学生会或社团干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在新世纪羽翼工程“三个一”(练好一手字、写好一篇文、讲好一席话)系列活动中取得过较好成绩;
  7、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经历过一段时间的科研训练,或在课外科技作品与科技发明竞赛中取得过较好成绩;
  8、能够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外语等级考试通过四级;
  9、能够熟练地掌握计算机技术,具备基本编程能力,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二级或在院举办的计算机技能竞赛中曾取得过较好成绩;
  10、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受过系级以上的表彰奖励;
  11、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或具有半年以上参加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的经历;
  12、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曾获得先进会员称号;
  13、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自我认知客观,生活态度乐观向上,体育锻炼达标。
  二、评选方式
  评选采取学生个人申报,系团总支推荐,院团委审核,全院范围公开评议的方式进行。评选名额不限,每学年进行一次。
  三、表彰奖励
  对于评选出的综合素质优秀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毕业时由团委出具写实性的“莱阳农学院综合素质优秀学生推荐函”,为其谋职就业提供方便。
    (本文解释权归莱阳农学院团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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