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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开展第七届“综合素质优秀学生”评选活动

时间:2002-04-14 来源:新闻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团省委“素质拓展计划”,进一步推进我院“新世纪人才羽翼工程”和“新世纪人才环境工程”的深入实施,繁荣校园文化,创造充分开发学生禀赋和潜能的宽松环境,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综合素质优秀学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和方式
  根据《莱阳农学院“综合素质优秀学生”评选细则》(细则附后)所规定的条件和评选方式进行;获上届综合素质优秀学生提名奖的同学可以继续申报。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1日至4月13日):宣传发动、个人申报;
  第二阶段(4月13日至4月22日):团总支审核推荐;
  第三阶段(4月22日至5月4日):团委研究确定入围名单;
  第四阶段(5月4日至12月1日):团委组织培训、考核;
  第五阶段(12月6日至12月9日):团委组织评审,确定“综合素质优秀学生”和“综合素质优秀学生提名奖”名单。
  三、要求
  1、各团总支、团支部要以评选“综合素质优秀学生”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团员学生的全面发展意识,加大素质教育活动力度,努力把“素质拓展计划”和我院的新世纪人才工程推向新的高度。
  2、评选活动要严格条件、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切实把评选工作与教育活动相结合,注重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性。
  3、申报者须参照《综合素质优秀学生评选细则》,逐项如实填写综合素质优秀学生申报表,提供申报用的获奖证书、材料或复印件;在填写申报表的基础上,须附个人申请书一份(必须由个人填写);申报表中发表文章、社会实践或其它获奖情况可另附单页;证明材料、复印件、附页须统一用B5纸。
  4、往届综合素质优秀学生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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