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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招标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03-11-18 来源:莱农报

  莱农报消息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于日前制定了《招标管理暂行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资金效益和经营承包效益。
  暂行办法所称招标包括采购招标和校内房屋、设备、机械等的经营承包招标。招标工作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学校对此设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基建、财务、总务、实验设备处、图书馆和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标工作。(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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