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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严格人员引进工作制度

时间:2004-11-16 来源:莱农报

学历不低于研究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10月27日,学校制定了新的人员引进工作规则,对今后我校各类人员的引进,在指导思想、基本标准、引进程序、面试考核上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根据规定,今后我校人员引进要维护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严肃性,坚持非教学科研人员调入适当从紧的原则。凡引进人员需要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学科带头人和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可以放宽学历、学位和年龄限制。
  在程序上,今后每年10月,各单位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和空岗情况提交下一年度用人计划,人事处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论证。11月中旬,人事处将综合计划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报党委批准。每年四月可修订一次进人计划,其它时间不再受理和研究进人问题。在面试考核上,人事处牵头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小组中专家人数应超过三分之二。考核小组依据综合积分拟定录取名单,报分管校长批准;突破引进标准所规定条件的须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并报党委会批准。
  另外,学校规定,今后外聘专家聘期一般为两年,根据需要可以连聘,年龄超过65周岁,不再续聘。(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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