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院党委同意,我院第三届教代会将于2002年12月21日召开,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现将本届教代会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我院正式在职的教职工。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4、关心学校的发展,热心为群众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群众中的威信较高。
5、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二、代表的产生
1、代表的选举工作要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各部门工会组织实施。各部门工会要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要求,组织广大教职工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提名推荐。各部门工会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报党总支同意后,由本单位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参加教代会的代表。
2、代表选出后组成代表团,并推选代表团正、副团长、秘书。
三、代表的构成
代表的构成要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特点,教师代表应占60%左右。同时要具有广泛性,要注意选举一定名额的妇女、民主党派人士。
正式代表选出后,要填写代表登记表,12月13日前将代表登记表及正、副团长、秘书名单报院工会。
附:
1、代表名额分配表
2、代表团组成表
3、代表登记表(略)
莱阳农学院第三届教代会筹备组
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教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选举单位 教职工总数 代表名额分配 备 注
机关工会 216 21
教务工会、图书馆工会 160 12
总务处 140 8
基础部 66 7 含1名提名建议候选人
工程学院 78 8 含1名提名建议候选人
园艺系 42 5
经济管理学院 51 7 含1名提名建议候选人
农学系 53 7 含1名提名建议候选人
食品科学系 41 5 含1名提名建议候选人
外语系 74 7 含1名提名建议候选人
环境艺术系 23 3
计算机系 38 5 含1名提名建议候选人
生命科学学院 54 7 含1名提名建议候选人
动物科技学院 67 8 含1名提名建议候选人
人文社会科学系 51 6 含1名提名建议候选人
水生生物科学与工程系 15 3
植物保护系 63 7 含1名提名建议候选人
农场 51 4
代 表 团
代 表 团 代 表 团 组 成 人 数
第一代表团 机关工会 21
第二代表团 教务工会、图书馆工会 12
第三代表团 总务处 8
第四代表团 经管学院、外语系 14
第五代表团 计算机系 、环艺系 、人文系 14
第六代表团 农学系 、 生命科学学院 14
第七代表团 园艺系 、食科系 10
第八代表团 植保系、农场 11
第九代表团 动科学院 、水生系 11
第十代表团 基础部 、工程学院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