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里有几只野猫。有的是学生买来养着玩的,猫长大了不好玩了,就放逐到校园中,从“被宠爱”流落到“被抛弃”。
我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6条规定:学生宿舍作为学生集体生活的场所,禁止饲养除小型鱼类外的一切动物。
几只猫游荡在校园中,有时能得到一块面包、半根火腿和几次抚摸,有时得来的是可怕的呵斥、石块的追逐。
无论怎样,希望已“被流浪”的猫少受惊扰,更希望养而厌则丢的猫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