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土有责 奉献一方
——记临沂市政府副市长李峰
李峰,男,1961年2月出生,山东淄博人,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入党。1977年8月至1978年9月在山东省临沭县玉山公社河湾大队插队,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在莱阳农学院园艺系果树专业学习;1982年7月至1983年4月在临沂地区林业局工作;1983年4月至1985年10月在临沂地区农业局果茶站工作;1985年10月至1993年7月任临沂地区果茶站副站长(1986年2月至1988年4月任费县新桥乡挂职副乡长,1987年8月至12月赴意大利学习);1993年7月至1995年3月任临沂地区果茶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兼生产经营科科长;1995年3月至1998年1月任临沂市果茶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副县);1998年1月至2001年1月任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98年9月至2000年8月在山东农业大学经贸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农经管理专业学习);2001年1月至2003年1月任临沂市罗庄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共临沂市罗庄区委书记、党校校长、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2004年12月至2007年1月任临沂市政府副市长,中共罗庄区委书记、党校校长、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2007年1月至2007年3月任临沂市政府副市长,拟任临沂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李峰同志多年来怀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与广大干部群众一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尤其在罗庄区工作期间,全部精力都倾注于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大局,使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明显进展。
当好发展经济的舵手
作为区委班子的一班之长,他深刻地认识到,要实现罗庄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就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提升目标、创新思路。为此,在工作中他力推“三个以”模式的实施与践行,使全区经济得到快速、协调发展。
一是以思想解放统一认识。为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他连续四年在罗庄区倡导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一次一个主题、一次比一次深入,着力清除了影响发展的思想阻力,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以目标提升凝聚人心。2003年初任区委书记时,正值全国上下贯彻十六大精神、掀起加快发展浪潮之时,他坚持以高位追求凝聚人心、以超常迈进集聚强势,适时提出了“争取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在省委连续召开了全省科学发展现场交流会和县域经济现场会后,他又进一步研究提出了“省内以30强为标杆、省外以苏浙等发达县市区为方向”的发展目标。
三是以思路创新推动发展。工作中,他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每年年初,都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推敲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全区年度发展思路,统一干群思想。四年来,结合罗庄区实际和时代发展特点,他围绕“结构调整、招商引资、财政增收、环境优化”等重点,突出“城市建设、外经外贸、民营经济、高新技术”等亮点,先后提出了“把工业经济作为强区之本、把三农工作作为富区之策、把外向型经济作为活区之路、把生态建设作为立区之策、把社会稳定作为固区之基、把执政能力建设作为兴区之要”,“全力打造生态罗庄、效率罗庄、平安罗庄、和谐罗庄”,“举跨越发展之旗、谋科学发展之策、走创新发展之路、集融合发展之力、筑和谐发展之基”等工作思路,推动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2006年,全区实现地方生产总值122亿元,实现区域财政总收入17.3亿元,分别为2002年的2.2倍、6.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4218元,比2002年增长1342元。
当好解决难点的行家
面对罗庄环保压力大、发展空间小、稳定问题多的实际,他率领全区干部群众成员迎难而上、克难而进,在攻坚克难中推进了和谐发展。
一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他把转变增长方式作为科学发展的重点,不断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工业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引导钢铁、焦化、化工等行业向终端产品延伸,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农业以新农村建设为动力,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90%以上的村庄有集体收入项目;三产以现代物流为依托,建设陶瓷、花卉等专业批发市场9处,建成国内单体最大的鲁南花卉市场,发展4S汽车专卖店30个,成为全区经济最活跃的部分。
二是强力推进污染治理。以对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他强力整治环境污染。自2003年开始连续打了三场环保攻坚战,整治大气污染企业445家、拆除小建陶企业194家和粘土砖窑133座,城区空气优良天数较三年前提高了76个百分点。接着,他又根据群众的要求,把重点转向水污染治理,整改建陶企业89家、取缔一段式煤气发生炉67套;对南涑河、陷泥河和电厂河等污染河流实施清淤治理和综合改造;投资1亿元的污水处理项目也竣工运营。
三是筑牢经济发展平台。他坚持把城市建设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载体,适时提出了“西扩、东进、北接、南展”的城市发展思路,四年先后筹资20多亿元集中建设了一批重点工程和亮点工程,初步形成了五纵三横的城区交通大框架,将城市规模由20平方公里拉开到68平方公里,拓宽了发展空间,提升了城市品位。
四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他坚持把平安创建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范畴中去谋划,坚持科技强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筑牢了社会稳定“第一防线”。任职期间,全区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集体上访以及越级上访案件,先后获得“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当好团结干事的模范
他按照“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要求,坚持以民主集中制原则为基础,把建好具有强大合力的区委班子作为自己工作开展的关键。一是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工作中坚持一切从事业出发,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同时又乐于为其他班子及其成员当“后台”、担责任,光明磊落,公正处事,使整个班子心齐气顺,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发扬民主,群策群力。认真遵守党委议事规定,及时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和民主生活会,较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对涉及全区的重大决策,如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治理大气污染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认真听取各套班子成员的意见,集中集体智慧和力量,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三是胸怀坦荡,以诚待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坚持开诚布公,主动沟通,分清是非,积极协调,从而形成了几大班子和衷共济、各尽其责,各级各部门上下一心、团结协作的良好局面。
当好人民群众的公仆
他时刻牢记“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宗旨,力所能及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做到关注民生、体察民意、善待百姓、造福群众。2004年在全市率先取消农业税及附加,全面落实粮食直补政策,两年减轻农民负担1500万元,发放粮食补贴资金474万元。近年来,着眼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筹资4000多万元,建成乡村公路108条,提前完成市里下达的公路“村村通”任务;积极实施人畜饮水解困工程,在全市率先实现“村村通”自来水。不断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2003年以来新增投保续保5683人,参保农民1.9万人,农保基金累计达到2700万元。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带领各级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农户,访贫问苦,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家里,近四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321万元,累计走访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7000多户1.8万余人,发放慰问金420多万元,临时救济款200余万元。他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全部街道、村居建立起便民服务大厅和为民服务代理室。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三大文明建设,罗庄区先后获得了“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全省植树造林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当好勤学廉政的表率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他时刻告诫自己要干净、干事,上对得起党组织、下对得起老百姓,切实树好自身的形象。
一是深入学习。始终把提高个人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作为大事来抓,积极接受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主动参加中央党校研究生班的进修学习。平时注意挤时间学习党的政策知识,提高了理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驾驭市场经济、履行职责的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尽量抽时间深入基层调研,利用工作之余将工作体会和调研成果整理成理论文章,四年来先后撰写了20多篇论文和调研文章,分别在中央和省、市各级报刊上发表。
二是廉洁自律。作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他在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告诫自己,要在班子里做好表率、在群众中树好形象,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思想上保持清醒头脑,经常提醒自己洁身自好,珍惜自己的人格、声誉和政治生命;在生活上,始终保持严谨作风,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做到“慎独慎微”。
三是勤政实干。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宽厚务实执政、干事创业为民的思想,努力干好份内的工作。工作中,始终提倡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坚决不搞形式主义,不搞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始终要求自己工作要高标准、快节奏、严要求,说话干脆利索、办事雷厉风行,推动整体工作的开展,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区委班子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