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网  > 要闻

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揭牌

时间:2011-09-01 来源:宣传部

日前,我校合作社学院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8月31日,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揭牌仪式暨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势报告会在我校会议中心隆重举行,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与山东省副省长贾万志出席揭牌仪式并共同为基地揭牌。陈晓华副部长还为我校干部师生作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势报告。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经营与管理司司长孙中华、山东省农业厅厅长战树毅、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元福,校领导李宝笃、张铭锦、刘军国、王伟、李欣章、马端忠、原永兵,校长助理杨同毅共同出席了揭牌仪式,仪式由校党委副书记张铭锦主持。

孙中华司长、张元福副市长分别在仪式上致辞,对我校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表示祝贺,表示一定加大对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基地作用。

李宝笃校长致辞,就我校的基本情况以及合作社学院成立以来教学培训和理论研究开展的情况作了介绍。他表示,农业部在我校挂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既是对我校前期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信任,也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望。学校将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和部署,精心设计课程,精心选派教师,精心开展培训,精心跟踪服务,履行好职责,完成好各项培训任务。同时,作为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联谊会秘书长单位,我校将携手兄弟单位基地,在农业部的具体指导下,统筹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的规划设计、教材编写、师资培养、案例汇编、经验交流、资源共享、意见反馈等工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了“加快培养农业产业化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到2020年,选拔3万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和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等优秀生产经营人才,给予重点扶持”的要求,农业部在全国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就是贯彻落实“纲要”要求的一重大举措。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是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的主要场所,是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的重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以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一线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努力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使之在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领农民增收中做出更大贡献。农业部每年将对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产业明晰、运行良好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在实训基地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实训,使他们提高经营管理、市场销售、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从而能够带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民群众开拓市场,增收致富。

我校于2008年3月成立了合作社学院,这是我国第一个合作社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机构。合作社学院成立以来,在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院成立之初就面向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第四学年开设合作社专业方向课程班,使学生在原专业的基础上掌握了合作社理论与经营管理技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了一批既懂专业技术又懂合作社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受到学生和合作社的广泛欢迎。学院从2010年开始招收农村区域发展(合作经济方向)本科生。面向全国开展合作社人才培训工作,主办和承担全国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高级人才培训班及新型农民创业培训班等40个班次,累计培训10300人次。合作社学院坚持产学研用结合,深入基层开展实地指导和现场培训,在山东、新疆等地建立教学科研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34个,产学研工作站3个。2009年,学院指导的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山东省工商局颁发的“山东省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荣誉称号。

仪式上,陈晓华副部长还为我校干部师生作了专题报告,从如何看待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当前需要重点关注和研究合作社发展中的哪些重大问题、怎样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扶持工作等三个方面分析解读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形势。

揭牌仪式结束后,陈晓华、贾万志等领导一行还参观了我校发展成就展览馆、合作社学院等处,详细了解了我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情况。


作者:宣传部    阅读:0
分享:
地址:山东省 青岛市 城阳区 长城路700号
电话:0532-58957222
邮编:266109
邮箱:xwzx@qau.edu.cn